核心提示:记者获悉,黄光裕已决定提出上诉,并于27日下午递交上诉状。5月28日是本案上诉期的最后一天。据记者了解,一审判决后,律师与黄光裕及其家属进行过反复磋商。黄与家属也曾就是否上诉产生过分歧,但最终决定在27日提起上诉。
法制网5月28日报道 记者今日获悉,黄光裕已决定提出上诉,并于今天下午递交了上诉状。
5月18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、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,三罪并罚,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,并处罚金6亿元,没收财产2亿元。
5月28日是本案上诉期的最后一天。据《法制日报》记者了解,一审判决后,律师与黄光裕本人及其家属进行过反复磋商。黄本人与其家属也曾就是否上诉产生过分歧,但最终决定在今天提起上诉。
据《法制日报》记者了解,黄光裕的上诉理由大致有4点:首先,在内幕交易罪、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的定性上,黄存在异议;其次,在行贿罪中,关于一审法院认定的鹏润公司的行贿,黄不予认可;第三点,在量刑上,对于内幕交易罪,黄坚持无罪,即使有罪,黄也表示量刑过重;最后,在罚金方面,黄同样认为判决过重。
新闻回顾:黄光裕获刑14年罚没8亿 听到宣判深呼吸
摘要:5月18日,黄光裕案一审宣判,黄光裕非法经营罪、内幕交易罪、单位行贿罪三项罪名均成立,判处有期徒刑14年,并处罚金6亿人民币,没收部分财产2亿元。对于判决结果,黄光裕的两个妹妹和母亲情绪激动,认为判决过重,或将上诉。
(本文来源:法制网 )